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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度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12访问次数:131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4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内容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特色专业精品开放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建设项目)、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教学研究项目教坛新秀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名师(大师)工作室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项目。

二、各学院(部)推荐限额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

2.特色专业(1个)

3.精品开放课程(1门)

4.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5.教学研究项目(2项)

6.教学团队(1个)

7.教坛新秀

8.教学名师

9.名师(大师)工作室

10.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1个)

1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

12.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1个)

1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三、申报要求

1.各学院(部)及项目主持人要依据我省2014年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紧扣我校的内涵发展、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教学改革、质量提升需要,确定申报项目内容,填写项目申请书。申报书需说明申报项目的理由、具备条件和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及保障措施等。

具体申报条件请详见201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各学院(部)按照省教育厅及学校文件和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遴选、评审、推荐工作。

3.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

请将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汇总表一份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14年9月1日前送至各负责职能部门,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相关邮箱。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送至团委,联系人:刘想,邮箱:actw119@163.com;电话:0552-3175968.

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送至实验实训中心,联系人:李庐,邮箱:lilu121@163.com;电话:0552-3171788.

教坛新秀、教学名师、名师(大师)工作室送至人事处,联系人:汪晓燕,邮箱:acrscsz@163.com电话:0552-3175976.

其它项目材料送至教务处质量管理科,联系人:霍雨佳,邮箱:huoyj87@126.com;电话:0552-3171098。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申报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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